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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|带货“种草”一时爽,质量问题谁负责?

从“等订单”到“创订单”宁波外贸企业直播“出海”云端带货

一面用手“比着心”,一面用英语为自家产品“打call”……在全球网友面前,宁波华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郦丹学着“网红主播”的样子“带起货”来,期间一条条英文“弹幕”不断,直播间内人气满满。 4月9日,一场面向海外客商的专场直播在宁波华茂集团产

来源:石景山法院

转自:京法网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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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尚未结束,哪里才是最热门的购物场所?

商场?NO!

京东、天猫等购物网站?NO!

网红直播间?YES!

4月1日,“初代网红”罗永浩在直播首秀中贡献1.1亿销售额,“带货女王”薇娅售出4000万元的火箭。这令人震惊的成绩单,大有将“愚人节”变为“直播带货节”的架势。

直播购物的火爆,是对消费经济回归正轨的有力促进。然而在“直播经济”繁荣表象的背后,也隐藏着诸多法律问题。中国消费者协会最新发布的《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》显示,37.3%的受访消费者对直播购物不满意,集中表现在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、货不对板等问题的反馈。

那么,作为普通消费者,被带货网红“种草”后,发现购买的商品有售后问题,应如何维权呢?

明确直播者的角色

有的电商主播经营网店或实体店,直播中只推销自己店内的产品,如近来比较火爆的书店老板直播。这种情况主播即为经营者,是商品售后服务的直接责任人。

“小朱配琦”带货,爱心引燃人间烟火气

4月6日晚,“央视段子手”朱广权与“带货一哥”李佳琦结成“小朱配琦”组合,以一场主题为“谢谢你为湖北拼单”的直播赢得了超高的人气,一举登上了当晚微博热搜第一,累计有1.22亿人次观看,仅直播间点赞数就达到了1.6亿。 4月8日,武汉正式解除离汉通道管控

而大部分的网红直播,诸如李佳琦、薇娅等,主要是为其他商家的产品推销、做广告,赚取提成代言费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2条的规定,这类直播者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或广告发布者。

带货主播承担何种责任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56条的规定,“发布虚假广告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……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,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”。

如果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广告发布者、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;即使是不涉及侵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或服务,广告发布者、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或者作推荐、证明的,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。

也就是说,找不到卖家可以找带货主播,主播不能提供卖家有效联系方式的,要先行赔偿消费者。如果商品、服务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,主播明知或应知其为虚假广告的,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,主播发布虚假广告还可能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,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电商平台如何担责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38条规定,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的商品、服务有问题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要承担连带责任;对经营者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提示

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,一定要注意保留维权证据,如直播时下单的截图、支付信息、主播对商品的介绍(必要时可以录屏、录音)等内容。

商品出现质量问题,应第一时间联系销售者主张权利。消费者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07条向销售者即卖家主张违约责任;或者因使用产品或服务造成损害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41、42条,向产品的生产商或卖家主张产品侵权责任。

如果未得到满意答复,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维权。如果各条维权通道都无法解决问题,可以考虑以卖家、带货主播、电商平台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。其虽然有别于传统的广告销售模式,但也在我国法律的规范范围之内。我们希望给予直播带货这一新生事物足够的成长空间。但作为消费者,在为情怀买单的同时,请一定擦亮眼睛,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利。

本文源自头条号:天津二中院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
线上看展也能直播“带货”,云观展“解锁”博物馆运营新思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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